「Taiwan,R.O.C.」 這個名稱 「不錯用」!(很好用)

 

/解構年代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 劉建鄰

 

在經濟稍回溫之後,國家認同與定位的問題,似乎又開始成了引起興趣的議題。這兩天游揆在宏都拉斯提到「Taiwan,R.O.C.」之後,許多人就說,這是台灣國號的新簡稱........本人認為,上述想法與作法是不對的!因為,台灣人民的國號叫中華民國,簡稱叫R.O.C.!(台灣兩個字不是國號,是地區名稱)。

民進黨立委沈富雄說,用『,』等同於台灣包含在裡面,但據憲法中華民國的意涵不只包括台澎金馬,還有其他地方。

本人認為,沈富雄以上的說法無誤,現行憲法確實是如此。

不過,游揆使用「Taiwan,R.O.C.」的稱呼,若如同沈富雄及許多人對英文文法的解釋,「Taiwan,R.O.C.」即表示,Taiwan是R.O.C.的一部份。本人認為,游揆若沒有要更改國號或國號簡稱(游揆若要更改國號或國號簡稱則是違反現行憲法與既有慣例),只是對外國人說明「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」,游揆的說法是正確的,符合憲法,並符合上述英文文法的解釋,與沈富雄的說法。

反觀沈富雄,欲把台灣和ROC中間的逗號,改為實心的句號!將台灣與中華民國劃上等號,中華民國與台灣劃上等號,其實與憲法是違背的。

依照沈富雄說法,「憲法中華民國的意涵不只包括台澎金馬,還有其他地方」;因此,若又依照沈富雄說法,「將逗號,改為實心的句號」,兩者是衝突的!顯然,有一個沈富雄,反對另一個沈富雄。(中華民國既然不只包括台灣,中華民國如何能劃約成只是台灣)。

筆者認為,我的國家(的國號)叫中華民國,我生長(的地名)叫台灣,依照現行憲法,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只包括台灣,還包括中國大陸地區!中華民國若要定位,筆者認為,還是要回到「中華民國在台灣」的說法,才能充份說明歷史。 (2004/08/21  11:50)。        

 

p.s.本文在8月22日於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同步刊登。